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招生简章
鉴于2017年案例分析暑期培训班所取得的良好效果,2018年8月12日至8月27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将继续面向全国,为校内外法学专业学生开设“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授课内容全部以中国法为依据,并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鉴定式案例分析”教学团队授课。
通过在暑期班的学习,学员将牢固掌握民法、刑法和公法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体系性地理解和运用部门法知识,提高法条、案例和文献检索的技能,加强口头和书面的表达能力。在优秀的教学团队带领下,与来自全国几十所院校的优秀学员共同学习,学员将拓宽学术视野,为将来升学、留学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暑期班的优秀学员,若取得自己所在院校研究生推免资格者,还有机会优先录取为我院免试硕士研究生。
一、培训目的
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强调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考试以案例题为主,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要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实行“先选后训”培训模式,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这为我国未来的法律人培育的两阶段化指明了方向。
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13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此前接受专访时指出,“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可检验考生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实践能力。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大量采取案例题的方式,从而实现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的目标,不仅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宪法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考察他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为此,培养法科学生案例分析能力,不仅是当前法学教育有待探索的课题,而且也是提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能力的有益途径。案例练习课有助于检验学生听课效果、纠正误解、填补漏洞。它通过让学生展示其所学知识的方式,促使学生弄清自己所采立场,同时重温并概括不同的学说,弄清方向并获得体系概观。让初学者通过具体的案例更为容易地掌握理论,更牢固地记下抽象的法条。由此,案例练习课提升了学生的兴趣,帮助其理解理论,加深其记忆,并且磨砺其辨别事物的眼光。
二、招生对象、人数及要求
暑期班招收80人,招生对象主要为2015、2016级法学本科生,适量招收硕士研究生。暑期班分为A、B两班(各班分别为40人)。
招生对象不限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校学生,任何对民法、刑法、公法特别是对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如民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感兴趣并有一定法学基础的学生均可报名(本校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和已参加鉴定式案例分析培训班的学生除外)。校内外招生名额上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学生须参加全部课程;并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开课前认真阅读课程参考书,阅读课程辅助材料,开课后积极组织、参与小组的案例讨论,完成作业,提交课程总结。
三、授课时间、形式及阅读书目
8月12日至8月27日。
每天上午由任课教师授课;下午则由学生分组就次日讲解的案例,做成案例分析报告和小组讨论,每个成员均需提交个人作业(本课程每人需提交12-14次作业),每组选出最优的两份作业并附讨论记录,当晚按组汇总提交,由任课教师第二天上课评讲;下午由任课教师答疑解惑。
就民法课程部分,学生需提前熟悉民法总则、合同法条文以及研读以下参考书:
1. 国家法官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法律适用方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方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第2版。
2. 王泽鉴:《民法思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就刑法课程部分,学生需熟悉刑法典,并建议准备或阅读如下参考文本:
1. 金德霍伊泽尔:《刑法总论》,蔡桂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 张明楷:《刑法学》(下),第五版,法律出版社;
3. 国家法官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法律适用方法——刑法案例分析方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
就公法课程部分,学生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致浏览以下参考书:
1. 张翔:《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 张翔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1辑》,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 章剑生:《现代行政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4. 何海波:《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5. 国家法官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法律适用方法——行政法案例分析方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四、课程安排及暑期班团队
课程安排:
A班
8月12—18日:中国民法案例分析
8月19日下午:学术报告
8月19日晚上:师生联谊
8月20—23日:中国刑法案例分析
8月24—27日:中国公法案例分析
B班
8月12—15日:中国刑法案例分析
8月16—19日:中国公法案例分析
8月19日下午:学术报告
8月19日晚上:师生联谊
8月21—27日:中国民法案例分析
暑期班团队:
张家勇,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成都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制度构造》(专著)、《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的调整模式》(专著)等著作近10部;另有《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欧洲统一侵权法:违法性》独立译著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项目、省社科项目及省软科学项目各一项,参加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多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债法总论及债法分论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暑期班总负责人,负责课程总体规划、培训班组织协调工作,并将全程参与民法课程,与具体民法授课老师合作,为学生答疑解惑。
夏昊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LL. M.;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民法总论以及民总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此外给本科生以及研究生讲授民法总论。负责讲解部分中国民法案例分析课程。
季红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化工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LL.M.;汉堡大学民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出版社“德国法案例丛书”策划发起人,民法主要负责人;中德法教义学苑团队核心创始成员;《北航法律评论》之《法教义学和法学教育》专题特约编辑。负责讲解部分中国民法案例分析课程。
陈大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日耳曼文学双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科隆大学LL.M.,德国科隆大学银行法研究所信托法方向博士。自2012年起,担任科隆大学东亚系中国法律文化教席(Prof. Björn Ahl)科研助手、兼职讲师,为该系学生开设相关中国法课程。北京大学出版社“德国法案例教程翻译计划”商法协同策划人。曾写作多个案例分析,广受好评。负责讲解部分中国民法案例分析课程。
王复春,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北京大学——德国波恩大学联合培养(刑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此外,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本科生开设刑法总论课程。负责讲解中国刑法案例分析。
査云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汉堡大学LL.M.,德国明斯特大学信息、电信和媒体法(公法方向)博士。中德法教义学苑微信公号创始人、运营负责人,致力于推广案例分析教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行政法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北京大学出版社“德国法案例教程翻译计划”公法方面协同策划人。负责讲解中国公法案例分析。
曾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文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科隆大学LL.M.,德国科隆大学宪法方向博士。
黄泽敏,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兼任法哲学与法律方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逻辑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方法论、司法制度、案例法学、西法史等。主讲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法学通论等课程。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多篇。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导处见习工作半年,亦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项目研究工作。
刘征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深圳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瑞典隆德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在《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澳门法学》、《月旦民商法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曾作为课题组成员承担教育部、中国法学会课题,参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撰工作。曾获第二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瑞典政府奖学金,博士学位论文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兴趣集中于宏观私法思想、法学方法论及跨学科方法论问题、人权法和私法的交叉问题、比较家庭法,好苏格拉底式启发教学。
蒋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LL.M.,德国弗莱堡大学刑法、刑诉方向博士候选人。2011年10月-2012年9月,在德国国家性发展合作机构(北京分部)担任法律翻译,并获得专家合同待遇。参与审定德国国家性发展合作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作出版的《法律适用方法--案例分析系列》。北京大学出版社“德国法案例教程翻译计划”刑法协同策划人。《北航法律评论》之《法教义学和法学教育》专题特约编辑。
五、优秀学员选拔及研究生推免
参与所有课程并按规定完成案例鉴定报告的学员,暑期班将颁发“学员结业证书”;其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将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取得“优秀学员证书”的2015级(本科三年级)学员,若取得所在院校研究生推免资格,将优先录取为我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民商法、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等专业)。
(报名资格及录取程序参照本校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见网址: http://law.zuel.edu.cn/2018/0504/c3752a190731/page.htm)
六、报名方式
有意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并提交Word版的“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报名表”(见附件)进行申请。
报名表内容包含:1.基本信息;2. 对自己就读学校的法学课程体系的认知和评价;3. 对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认识;4.对本期暑期课程的期待;5.如有往届暑期班学员推荐请注明;6.有意参与推免研究生的学员,另附相关证明(参见本校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7.其他方面可自行补充,不做限制。有意者,请将报名表于5月24日24点之前发送至如下邮箱:zndfxy@126.com。届时我们将于5月31日24点之前,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您相关录取情况。若有任何疑问均可通过邮件形式进行询问,我们将予以悉心解答。
七、授课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教室届时通知。
八、费用
本暑期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外地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学员需自行负担交通费和伙食费;为外校学生办理校园临时用餐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8年5月10日